人事档案归档管理的内容:
1.1 第一类 履历材料1,履历表;2,学生登记表,各类个人简历及登记表;3,更改姓名的材料;
1.2 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
1.3 第三类 鉴定 考核 考察等材料
1,各种鉴定表(包括自我鉴定;单位组织鉴定;党,团员鉴定;学生及学员毕业鉴定)
2,年终考核表,实习鉴定,各种评语表;
3,作为干部任免,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;
4,考核登记表,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;5,各种专业人员,专门工作鉴定意见.
1.4 第四类 学历 学位 成绩 培训 专业性材料1,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,审查表;高校招生(报考)登记表;
2,学习(培训结业)成绩表;
3,毕业登记表;
4,学历,学位,学绩,培训材料;
5,选派留学生审查登记表;
6,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聘任表;
7,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;8,创造发明,科研成果,著作目录.
1.5 第五类 政审材料1,政历情况的调查报告,审查结论,上级批复,本人对结论的主要意见或说明情况的材料;
2,主要证明材料,甄别,复查结论,调查报告,批复等有关依据材料;
3,家庭出身,本人成份,社会关系调查材料;
4,主要社会关系,政历情况的证明及有关问题过去档案内记载的现已平反的证明;
5,入党,团,参军,出国等政审材料;
6,配偶情况登记表,调查材料;
7,更改民族,年龄,国籍,入党,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及调查材料,上级批复以及依据的证明材料.
1.6 第六类 加入党团组织的材料
1,入党(团)志愿书,申请书,入党转正申请书<>;
2,党(团)员登记表;
3,预备党员因犯错误延期转正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;
4,认定不合格党员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依据和组织审批材料,退党材料;
5,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.
1.7 第七类 奖励材料
1,先进个人登记表,先进模范事迹,嘉奖,通报表扬材料;
2,军人在部队经组织批准立功,授勋材料
1.8 第八类 违反党纪,政纪,国法等材料
1,所犯错误结论,处分决定,甄别,复查报告;
2,本人的检查,交代材料;对处分决定的意见;
3,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;
4,通报批评材料;
5,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.
1.9 第九类 工资级别待遇等材料
1,工资级别登记表,调资审批表;
2,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;
3,干部任免审批表;
4,公务员资格审批表,录用和聘用审批表,聘用合同书,续聘审批表,解聘,辞退材料;
5,学生毕业分配表,报到通知书;
6,出国,出境人员审批表;
7,党代会,人代会,政协会议,工青妇等群团代表大会,民主党派代表大会登记表.
1.9 第十类 可供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
1,因工受伤证明材料,残废等级材料;
2,死亡证明,讣告或生平;
3,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材料;
4,其它需要保留的材料.